唐某某等人注册了一家公司,孵化出“凉山孟阳”等网络主播,以“助农”的名义,低价购入非凉山农副产品,并虚假拍摄在凉山农户家中收购农特产品的视频。他们通过直播带货的方式,假借大凉山的名义销售这些产品。“凉山孟阳”在短视频平台曾拥有386万粉丝。
2024年度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十大典型案例,其中包括“唐某某等8人虚假广告案”。唐某某团伙销售额共计3500万余元,非法获利1300万余元。其中,唐某某非法获利300万余元,阿西某某(“凉山孟阳”)非法获利700万余元。8名被告人均因构成虚假广告罪,被判9个月至1年2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。
自2020年以来,唐某某等人注册公司并孵化出被告人阿西某某(抖音昵称“凉山孟阳”)、阿的某某(抖音昵称“凉山阿泽”)等网络主播。他们以“助农”的名义,低价购入非凉山农副产品,虚假拍摄在四川省昭觉县山区农户家中收购上述农特产品的视频。通过阿西某某和阿的某某的抖音账号,以直播带货的方式假借大凉山名义销售这些非凉山产地的产品。在直播期间,唐某某还使用大量购买来的粉丝账号在直播间内控评,欺骗消费者。
凉山州昭觉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,唐某某等8人违反法律规定,在抖音直播平台利用商业广告对产品作虚假宣传,情节严重,均构成虚假广告罪。唐某某为主犯,其他7人为从犯。根据部分被告人自首、认罪认罚及退缴部分违法所得等情况,法院判处8名被告人9个月至1年2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,并处2万元至10万元不等的罚金,追缴个人违法所得6万元至700万元不等。一审宣判后,8名被告人均未上诉,判决已生效。
近年来,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,直播带货成为中国电商领域的重要销售方式。特别是在抖音、快手这样的短视频平台上,助农直播购物深受消费者欢迎,促进了当地农产品销售。但随之而来的是“网红乱象”和恶意营销等问题。部分公司在涉农直播带货中出现“翻车”事件,利用消费者的助农心理和对凉山农特产品质量的信任,销售假冒产品。法院表示,本案中的行为是典型的“假助农真摆拍”,破坏了网络生态,挑战了法律底线。流量经济不能脱离法治轨道,本案的依法审理既惩治了虚假广告行为,打击了短视频造假现象,也对电商行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。